合肥离婚服务网的法律顾问业务
担任公民个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的法律顾问是合肥离婚服务网的法律业务之一。本网律师严格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秉承“诚信为本,服务永恒”的执业理念,采取预约服务和定期回访相结合的方式为法律顾问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了法律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
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 解答法律顾问单位的法律咨询;
2、 受法律顾问单位的委托,草拟、审查和修改法律顾问单位的合同、章程、规章制度及其他法律文书;
3、 受法律顾问单位的委托,参与顾问单位的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
4、 受法律顾问单位的委托,参与顾问单位的诉讼和仲裁活动;
5、 受法律顾问单位的委托,参与顾问单位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活动;
6、 根据法律顾问单位的需要,对顾问单位在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7、 受法律顾问单位的委托,参与顾问单位的劳动仲裁或人事仲裁;
8、 受法律顾问单位的委托,处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二、聘请合肥离婚服务网的程序
1、当事人聘请本网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首先应书面或口头与拟聘请的律师就担任法律顾问的期限、担任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担任法律顾问的劳动报酬及报酬的支付方式等协商一致;
2、当事人选定本网律师后,应与本网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合同书》,签订合同可到本网办公场所进行,也可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您拟聘请的律师到聘请法律顾问的单位进行。《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后合同生效。双方具有该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三、聘请法律顾问的目的
公民、法人(即法人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即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聘请法律顾问的目的是杜绝或减少顾问单位相关法律纠纷的发生。您聘请本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前,不要考虑自己尚未发生相关法律事务纠纷,而应为杜绝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提前让法律顾问进行设防;不要等到已经发生法律事务纠纷以后才想起自己有一个法律顾问,不要让法律顾问在贵单位的法律事务中被动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