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庆胜、男、汉族、1973年12月17日生,安徽省长丰县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本科。首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获得者。国家三级律师。2002年5月之后,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为上海申浩(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许庆胜律师在2004至2008年被合肥市司法局授予诚信律师称号;
许庆胜律师在2005年7月被合肥市法制局选为依法行政协会会员;
2007年2月,被聘为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团成员;
2008年12月,被合肥市司法局聘为农民工维权律师;
2009年2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仲裁员资格证书并被安徽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聘为“劳动仲裁员”;
2010年被合肥市新站区聘为政府公益律师;
2011年被合肥市招投标中心聘为专家库专家;
2013年被合肥市律师协会推选为第四届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5年4月被聘为安徽省评标专家;
2017年被安徽省律师协会推选为第九届: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委员(专门委员会);
2017年被合肥市律师协会推选为第五届:清算与破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纪律委员会委员(合肥市律协惩戒委员会);
2017年12月被安徽省、合肥市律师协会评定为安徽省专业律师;
2018年被合肥市律师协会聘任为合肥市申请执业实习人员考核委员会委员。
许庆胜律师在十多年的执业生涯中,成功办理了数百起:房产买卖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遗产继承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工伤交通纠纷、经济商业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合同公司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等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案件。
许律师精通企业改制、融资担保、租赁典当、债务清偿、破产重整、经济和劳动仲裁等非诉业务。
许庆胜律师的经典案例有:2006年合肥拆违第一案:代理许某某诉合肥市规划局和蜀山区人民政府行政违法案,法院判决确认被告行政行为违法。许某某获得拆迁补偿房屋面积360平方米,并获得垃圾场补偿人民币40万元;代理解某某诉肥东县房地产局违法行政一案,法院判决确认肥东县房地产局行政行为违法,当事人获得了应有的经济赔偿。代理刘某某不服合肥市包河区判决不准离婚一案,二审中,许庆胜律师调取并提供了新的证据,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中,刘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许庆胜律师的执业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许庆胜律师的联系电话:0551-63501548(办) 13956913789(手机/微信)
邮箱:xuqingsheng731217@126.com QQ:916488948
网址:www.hflhw.com(合肥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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